(一)学历
规定高中学历(或同等学力)或以上。
(二)职业水平特点
具有较强的观查、剖析、分辨、表达和计算水平,立体感、型体直觉、色觉、视觉效果、嗅觉神经、听觉系统正常的,四肢健全,手指头、胳膊灵便,动作协调。
(三)初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
1、均为正在从事或准备从事消防设施操作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控制室监控值班和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与维护等工作;
2、具备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周岁至48周岁;
3、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动作协调、反应迅速;具有一定的表达、学习、分析判断能力。
4、中级报名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消防设施操作员中级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