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是行政单位,属于公务员性质。
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
农业局的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和农村经济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研究拟订当地农业有关产业方面的管理办法、规定等: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农产品品质的改善,研究提出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及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3、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
4、组织农业资源区划:保护农业环境和生态资源、指导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
5、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拟订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实施科教兴农战略;
6、做好农业有关产业技术标准的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拟订饲料生产的规划并指导实施;
7、负责种畜禽管理、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内动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对疫情的监督、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
8、管理农业机械化事业:组织农机推广应用和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
9、承办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对农村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检查监督、综合协调和指导服务;
10、其他工作:承办当地人民政府和国家农业部、省农业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农业局是行政单位,属于公务员性质。农业局是中国地级市、县级市、县一级分管与三农(农业、农村、农民)工作的政府行政机构,负责管理农业部门,监督农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