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基本内容包括:
1. 爱国守法: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这是每一位幼儿教师的神圣职责。
2. 爱岗敬业:我们从事的工作是太阳底下最光辉、最神圣的事业,我们要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光荣感、自豪感和责任感。
3. 爱护儿童、尊重儿童:师爱是无私的、博大的,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我们要关心爱护全体幼儿,尊重幼儿,蹲下来与幼儿交流,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幼儿。
4. 尊重家长、与家长合作:幼儿园教师工作的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内容是和家长共同合作、共同协作来促进孩子的健康发展。家长的一些思想观念、行为习惯、兴趣爱好、学识水平等,也会影响到孩子的发展。幼儿园教师需要与家长保持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5. 尊重、团结同伴:教育是一个集体合作的工作,任何一个孩子的成长,不是一个老师就能够实现的,他需要所有的老师,不光是你班里这几个老师,甚至包括全园的老师来一起努力,才能够完成的。
6. 不断更新知识,提高知识修养:我们要树立终身学习的观念,去提高自己的修养,提高自己的知识结构,帮助孩子更好地发展。
总之,幼儿教育是一项光荣而神圣的事业,作为一名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以上这些职业道德规范,才能够更好地完成教育任务,帮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