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图书流通,充分发挥其有效利用率,使学生均有机会阅读各类图书,特规定借阅期限:
1、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图书借期最短为三天最长为一个月;在借期之内可续借一次,续期为一个月。
2、文学类图书不能续借。
因特殊需要,以及某些紧缺或珍贵图书,本馆有权在借阅期内督促其限期归还;经催促不还者,按《文献过期、损坏、遗失等处理规定》处以过期罚金。
学生持借书证的借阅册数和图书外借期限分别是多少(图书馆借书借期最多延长几天)
更新时间:2024-08-06 21:01:50
为保证图书流通,充分发挥其有效利用率,使学生均有机会阅读各类图书,特规定借阅期限:
1、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医学类专业图书借期最短为三天最长为一个月;在借期之内可续借一次,续期为一个月。
2、文学类图书不能续借。
因特殊需要,以及某些紧缺或珍贵图书,本馆有权在借阅期内督促其限期归还;经催促不还者,按《文献过期、损坏、遗失等处理规定》处以过期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