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单位与社会团体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社会团体可以举办民办非单位,而民办非单位不能举办社会团体;
2、社会团体可以设立分支,而民办非单位则不得设立分支;
3、社会团体是由公民自愿组成的会员制组织,而民办非单位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民办非单位是个新概念。它是于1996年中央和领导针对以往的民办事业单位这一概念所作出的修正。即:事业单位是国家举办的,而民间不应再称事业单位。1998年10月,颁布了《民办非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将民办非单位界定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社会团体是当代中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的社会团体都带有准官方性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社会团体必须提交业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业务主管部门是指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有关部门及其授权的组织。社会团体实际上附属在业务主管部门之下。中国的社会团体是社会组织的一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