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教育要适应个体的发展的顺序性,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的身心发展。人的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由量变到质变的连续不断的发展过程,因此,教育工作要做到循序渐进。一切知识技能的传授、智力的发展、体质的增强、思想品德的培养,都要遵循由具体到抽象、由简到繁、由低到高的顺序,既不要“拔苗助长”、“陵节而施”,也不要压抑学生的发展、消极地迁就学生现有的发展水平。
第二,教育要适应个体的发展的阶段性规律,注意各阶段之间的“衔接”工作。这一规律决定了教育工作必须根据不同年龄阶段的特点分阶段地进行。在教育、教学的要求、内容和方法上不能搞“一刀切”,不能把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混为一谈。同时,还要看到各年龄阶段之间的相互联系,不能人为地截然分开,要注意各阶段之间的“衔接”工作。
第三,教育要适应个体的发展的不均衡性,加强学生身心发展的关键期教育。个体身心各个方面的发展存在最佳期或关键期,为了有效地促进个体身心的发展,教育教育工作要抓住关键期,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取得最好的效果。
第四,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做到因材施教。这一规律要求教育工作不仅要认识学生发展的共同特征,还应充分重视每个学生的个别差异,做到因材施教。发挥每个学生的潜力和积极因素,选择最有效的教育途径,使每个学生都能获得最大限度的发展。
第五,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这一规律要求教育者首先要对全体学生,特别是存在身心障碍、学业成绩落后的学生树立起坚定的信心;其次要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善于发现学生的优势,扬长避短、长善救失,激发学生自我发展的信心和积极性,从而获得身心的协调、统一的发展。
1、个体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个体身心发展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简单到复杂、量变到质变的一个过程。比如,小孩子自出生到一岁的过程,需要先躺着,其次才学会坐着,继而站立和走路,这就是一个人身心发展顺序性的体现。
在我们的教学中,也应该做到循序渐进,不能“拔苗助长”,“陵节而施”,应该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顺序性。
2、个体身心发展的阶段性
个体在不同的年龄阶段表现出身心发展不同的总体特征及主要矛盾,面临着不同的发展任务。我国的心理学家把人的一生分为了八个阶段,每个阶段都有着不同的发展特点,比如,12—14岁(少年期)的孩子到了心理断乳期,渐渐自我独立意识增强;青年期的人都会遇到青春期,青春期的孩子大多不论是生理还是心理发展速度都比较快。
所以,在我们的教学中,也要分阶段进行,不能搞“一刀切”,比如,小学生各个方面发展不成熟,在授课中要尽可能的直观,可以在数学课中利用数指头算数的方式。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各阶段间的衔接和过渡,例如,从以游戏为主的学习方式的幼儿园向以上课形式为主的小学的过渡需要慢慢指引。
3、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不平衡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同一方面的发展在不同的年龄阶段是不均衡的。比如,同样的都是生理的发展,但是0—1岁、青春期的时候生长速度比其他时候都快。另一方面,不同方面所达到的某种发展水平和成熟的时期是不同的。比如,有的人淋巴系统成熟在先,有的人生殖系统成熟在后。
因此在教学中要遵循不平衡性,适时而教,抓住关键期或最佳期进行教育,比如,狼孩在步入社会后给他教一些文化知识和思想道理,往往会得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就是因为教育错过了关键期。
4、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互补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生理机能之间的互补。比如,耳朵失聪,但是嗅觉很灵敏。另一方面,心理机能和生理机能之间的互补。比如,身残志坚。
所以在教学中,我们应该结合学生实际,扬长避短,促进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5、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
个体身心发展的个别差异性也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从个体角度来看,比如有的人性格活泼,有的人性格内向。另一方面,从群体的角度看,比如,男女智力差异。男性的离散程度要比女性的大。
因此,在教学中,教育必须因材施教,充分发挥每个学生潜能,有的放矢的进行教育,使每个学生得到最大程度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