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学籍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休学期满未复学、患有疾病或意外伤残、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未履行注册手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双重学籍、连续休学超过3年等。
具体来说,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予退学: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休学、保留学籍期满,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
休学学生需继续休学,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逾期两周不办理续休手续。
根据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不能继续在校学习。
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
因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部门认定,视犯罪情形严重度判定情况,应予以开除学籍。
因其他特殊情况应退学者。
在高中阶段拥有双重学籍的。
连续休学超过3年不能复学或休学期满且已满18周岁未能复学者。
注销学籍的流程通常包括提出申请、审核材料、办理手续、领取证明文件等步骤。学生需向所在学校的教务处或学籍管理部门提出注销学籍的申请,并说明注销的原因。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注销学籍的条件后,给予批准。学校将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报送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学籍管理系统中删除相应的学籍信息。学生在办理完注销学籍手续后,可向学校领取相关证明文件,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使用。
注销学籍是指学生退学、辍学,或者被学校开除等不再在校学习被确认之后,学籍管理系统中将该学生原学籍注明“注销”的过程。
学生的学籍一旦被注销便失去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