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级关系是隶属关系的一种,从定义的角度上讲,隶属关系的外延比上下级关系的外延要宽泛。分别说一下:
上下级关系是指同一个系统内、有明确的上下级区别的单位。比如市政府-县政府、市环保局-区环保局、总公司-分公司等等关系;
隶属关系则要宽泛的多,除了上下级关系外,还包括一些业务管理或者指导的关系,比如市经贸局可能管理市级20多个国有企业,这个市经贸局是政府机构,是管理部门,但企业是独立法人、经济组织,这两者不是一个体系内的,但作为企业,是必须接受经贸局管理的,因此只能说是“隶属于市经贸局管理”;再比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可能对辖区内药店、餐饮饭店、农贸市场都有管理权,但诚然这些经济实体既不是它开的、也不是它的下级部门,只能说隶属于它管理而已。
先说这些,不明确的欢迎继续追问。
公文处理《条例》规定:“党的机关的行文关系,根据各自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隶属关系包括:上下级关系、指导关系、监督关系、协作关系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