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检查规则》附件一《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或者托运的物品》如下,共九大类:
一、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类(含主要零部件)物品;
二、爆炸物品类;
三、管制刀具;
四、易燃、易爆物品;
五、氰化物、剧毒农药等剧毒物品
六、腐蚀性物品:硫酸、盐酸、硝酸、有液蓄电池、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腐蚀性物品;
七、放射性物品,放射性同位素等放射性物品;
八、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可能干扰飞机上各种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的物品等;
九、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