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 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1、没有统一的标准。
2、北京农村宅基地多年来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面积大一些,有的小一些。其中有的是祖传下来的,有的是四五十年前发放的。只是近一二十年宅基地发放面积逐步一致,大都是2—3分地。
1.1-2人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95平方米
2.3人及以上户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25平方米: (三)原址改建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其中建筑 占地面积根据具体地块的规划技术要求确定。
1、没有统一的标准。
2、北京农村宅基地多年来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面积大一些,有的小一些。其中有的是祖传下来的,有的是四五十年前发放的。只是近一二十年宅基地发放面积逐步一致,大都是2—3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