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委员会《关于(试行)普通高中新课程会考制度改革的意见》,信息技术会考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必修模块考试
2、《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模块的考试,采用笔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形式。
3、 统一出题,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进行笔试。
4、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卷面成绩为100分(占70%)。
5、 各学校按笔试评分标准阅卷、补考。
6、 平时成绩为100分(占30%)。
7、《信息技术基础》必修模块的考试成绩,综合为100分。
8、选修模块考试
9、《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模块的考试,采用上机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相结合的形式。
10、 统一出题,各学校在规定的时间进行上机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