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上市公司在编制季度报告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的,应当在本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但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在征得交易所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按规定半年报业绩预约披露最晚是8月底必须全部出完;并且规定如果是8月出半年报的公司,必须在7月底前出预告。
1季报:每年4月1日—4月30日。
2季报(中报):每年7月1日—8月30日。
3季报:每年10月1日—10月31日。
4季报(年报):每年1月1日—4月30日。
上市公司在编制季度报告时,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末将出现净利润为负值或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的,应当在本定期报告中进行业绩预告,但比较基数较小的公司,在征得交易所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豁免进行业绩预告。
按规定半年报业绩预约披露最晚是8月底必须全部出完;并且规定如果是8月出半年报的公司,必须在7月底前出预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