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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使用权房子能否取消继承(大连使用权房屋变更名字怎么办理)

大连市使用权房子能否取消继承(大连使用权房屋变更名字怎么办理)

更新时间:2024-08-05 19:08:52

大连市使用权房子能否取消继承

不能。使用权房子只能使用,不能继承。对于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一般是公有使用权房。其所有人一般是房管局或房管局下述的事业单位,死者生前对使用权房只享有使用权,确切的说被继承人只是公有房屋租赁关系的承租人,因而生前对其居住的使用权房没有所有权,其子女或亲属不能将该使用权房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来继承。

如果其子女或亲属不具备成为该使用权房新的承租人的条件,则该房屋只能被国家收回。

使用权没有继承依据,只有再公房承租权的一些规定,与死者共同居住满2年,无房居住的,可以与承租人订立租赁合同,变更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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