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商标使用权的争议。根据合同约定,天丝集团授权合资公司使用红牛商标,合同期限为20年,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但是,到期后,合资公司未经许可继续使用红牛商标生产、销售产品,天丝集团认为这是侵犯了其知识产权,遂提起诉讼。
二是产品质量的问题。天丝集团发现合资公司生产的红牛产品存在添加非法添加剂、超标含量等质量问题,严重损害了红牛品牌的声誉和消费者的健康,因此要求合资公司停止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赔偿损失。
一是商标使用权的争议。根据合同约定,天丝集团授权合资公司使用红牛商标,合同期限为20年,于2016年10月6日到期。但是,到期后,合资公司未经许可继续使用红牛商标生产、销售产品,天丝集团认为这是侵犯了其知识产权,遂提起诉讼。
二是产品质量的问题。天丝集团发现合资公司生产的红牛产品存在添加非法添加剂、超标含量等质量问题,严重损害了红牛品牌的声誉和消费者的健康,因此要求合资公司停止生产、召回不合格产品,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