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违约一方延迟给付违约金的,可以请求利息。以上是关于合同违约支付违约金的规定,至于利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的规定, 年利息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月利息不超过百分之二,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由此可见,对于违约金过高的,违约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灼减。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第六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 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 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 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