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主要是指能够同时供给多人共同享用的,如公园、公共厕所、健身器材等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以及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产品和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政府、市场主体、非营利性组织和个人等四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