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份证变更证明,需要到公安的户政部门开具。
2、根据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2]74号)精神,对父母离婚,未成年子女姓名变更的,要父母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报分、县(市)局批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