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为统招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中小学招聘外籍教师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招聘外籍人员有关政策办理。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普通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普通初中和高中(含职业高中)教师应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七)应聘人员原则上应为统招大学毕业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中小学招聘外籍教师的,按照国家和我省招聘外籍人员有关政策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