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特殊的企业法人。
这样一个基本命题主要根源于保险性质反映在其非营利性质上面,典型的公益企业就是公用事业型的公司,包括水电供应、通讯服务、城市交通、医疗服务等。
这类企业的经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政府承担社会服务的保障职能,财政将给予适当的补贴与扶持,从而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险公司与之相比,公益性并不典型,仅具有准公益性而已,尽管保险业在某些产品上确实存在普适性利益,但我们仍不能说保险是纯而又纯的公用事业企业。这在《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和《公司登记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营利性企业组织,不是慈善机构,其定位充其量是具有公益性的营利性组织。
所以保险公司社会责任评估目的是为了国家和人民!
保险公司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特殊的企业法人。
这样一个基本命题主要根源于保险性质反映在其非营利性质上面,典型的公益企业就是公用事业型的公司,包括水电供应、通讯服务、城市交通、医疗服务等。
这类企业的经营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政府承担社会服务的保障职能,财政将给予适当的补贴与扶持,从而保障社会公众的基本生活。保险公司与之相比,公益性并不典型,仅具有准公益性而已,尽管保险业在某些产品上确实存在普适性利益,但我们仍不能说保险是纯而又纯的公用事业企业。这在《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办法》和《公司登记条例》中均有明确规定。保险公司是营利性企业组织,不是慈善机构,其定位充其量是具有公益性的营利性组织。
所以保险公司社会责任评估目的是为了国家和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