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明理启智
幼儿教师担负着培养幼儿良好品德、行为,发展他们良好个性的重要任务。作为教育手段的口语,它的表达内容和形式都要为这个总任务服务。因此,要求幼儿教师在对幼儿进行教育的过程中所使用的言语,都应带有明显的育德明理的特性。
2、具体鲜明
教师的语言要有形、有声、有色,有动态感觉,有情感色彩,能唤起幼儿对具体事物的真切感知,调动他们的各种感官去思维、联想、想象、回忆、行动,从而产生如临其境、如闻其声、如睹其色、如见
1.规范性原则
规范性是指教学口语应当遵守国家的规定,在语音、语汇和语法等方面符合全国通用的普通话的规范。教师要用音高、音强、音质、音速等方面的配合,显示出声音打动人心的魅力;用语气、语调、停顿、节奏等技巧充分表达出真诚、热情、善良等丰富细腻的感情
2.逻辑性原则
教师口语的逻辑性是指用精确的语汇表达知识的内涵,用言简意赅的语句表达丰富的内容,用层次分明的语序表达明确的目的。在幼儿教学活动中,教师首先要做到教学思路清晰,教学环境紧扣,教师讲解精确。
3.形象性原则
教师口语的形象性是指教师善于创造直观形象,唤起幼儿对具体事物的真切感知。幼儿的思维方式以形象思维为主,他们更容易理解和接受直观、生动、具体的教育影响,需要借助形象来认识事物。因此在教学中,教师的描述一定要具体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