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与步于中庭翻译:我们便一同在庭院中散步。出自文言文《记承天寺夜游》。
本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当时,作者被贬到黄州已经有四年了。在黄州任团练副使但不得“签书公事”,也就是说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这篇短文,对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绘,真实的记录了他当时生活的一个片段。
相与步于中庭翻译:我们便一同在庭院中散步。出自文言文《记承天寺夜游》。
本文写于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年),当时,作者被贬到黄州已经有四年了。在黄州任团练副使但不得“签书公事”,也就是说做着有职无权的闲官。在这种情况下,作者写了这篇短文,对月夜的景色作了美妙的描绘,真实的记录了他当时生活的一个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