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2、本人名下没有应当报废而未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3、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并且持有北京市有效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其中要注意三点,1、“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是指:申请月的上一个月开始往前推算60个月连续,不能断月(如有断月,补缴后有效)。
2、“近五年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指: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都有缴税记录,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3、社保要求和个税要求要同时满足,只满足一项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