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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村民小组组长在离职8年后才归还任职期间的欠款 违反哪条法规(村支书因个人原因辞职案例)

前任村民小组组长在离职8年后才归还任职期间的欠款 违反哪条法规(村支书因个人原因辞职案例)

更新时间:2024-07-08 20:58:40

前任村民小组组长在离职8年后才归还任职期间的欠款 违反哪条法规

如果挪用村民共有的资金供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进行盈利活动,数额达到一定标准,构成挪用公款罪。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尘埃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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