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写“廣東”,简称“粵”,省会广州。“广信之东”,故名“广东”。
广东,《吕氏春秋》称“百越”,《史记》称“南越”,《汉书》称“南粤”,“越”与“粤”通,简称“粤”,泛指岭南一带地方。
广东省辖21个地级市,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共122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112个镇、4个乡、7个民族乡、486个街道办事处(共1609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
广东大写“廣東”,简称“粵”,省会广州。“广信之东”,故名“广东”。
广东,《吕氏春秋》称“百越”,《史记》称“南越”,《汉书》称“南粤”,“越”与“粤”通,简称“粤”,泛指岭南一带地方。
广东省辖21个地级市,65个市辖区、20个县级市、34个县、3个自治县(共122个县级行政区划单位),1112个镇、4个乡、7个民族乡、486个街道办事处(共1609个乡级行政区划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