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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基槽的安全规范(规范中关于基础验槽的规定)

关于工程基槽的安全规范(规范中关于基础验槽的规定)

更新时间:2024-08-03 08:46:32

关于工程基槽的安全规范

基坑(槽)、管沟的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尽快完成;基坑(槽)底部的开挖宽度,除基础底部宽度外,应根据施工需要增加工作面、排水设施和支撑结构的宽度;

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时,其挖方边坡可作为直立壁不加支撑;坑壁垂直开挖,在土质湿度正常的条件下,对松软土质的基坑,其开挖深度宜小于0.75m;中等密度的(锹挖)土质宜小于1.23m。密实(搞挖)土质宜小于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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