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申请:符合职级晋升条件的公务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申请;
二、资格初核:公务员所在单位根据其个人档案记载,对其晋升条件进行资格初核;
三、民主测评:可参照科级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组织测评;
四、晋升意见:所在单位根据民主测评和年度考核结果及奖惩情况,提出职级晋升意见;
五、单位公示: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上报审批: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审批。晋升副处级及以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七、资格复核: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核,办理职级晋升;
八、工资调整:所在单位根据新晋升的职级到人力社保局办理工资调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