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一:经认定或审核确认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条件二:具有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并具有相关领域从业经历10年以上的专家;
条件三:具有一定海外工作、学习和创新创业经历经验的海外高层次人才;
条件四:具有“985工程”或“211工程”普通高等教育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全球前300名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生学历并有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条件五: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所从事的工种(岗位)符合紧缺工种(职业)目录的人才;
条件六: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有关部门认定具有某种特殊技能或专长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