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长任命权通常归属于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董事会。在一些国家,教育部门或地方政府负责任命校长,以确保校长的选拔和任命符合教育政策和标准。
学校董事会也可能参与校长的选拔和任命过程,他们会考虑候选人的资历、经验和领导能力,以确保校长能够有效地管理学校并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最终,校长的任命权归属于具有相关权力和责任的教育机构或组织。
中学校长任命权通常归属于教育行政部门,例如教育局或教育委员会。这些部门负责制定校长任命的相关政策,并通过相应的程序来选择和任命校长。
在一些情况下,可能会有学校董事会或教育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校长的选拔和任命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