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份发取暖费!
2022至2023年国家规定供暖时间为每年11月15日至3月15日,全国采暖地区每个城市供暖起止时间、提前供暖和延迟停暖的时间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决定的,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气象预报研判是否提前供暖和延迟停暖,提前供暖的条件是规定的供暖开始之日前连续5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可以提前供暖,延迟停暖的条件是规定的供暖结束之日后连续5天平均气温低于8℃,可以延迟停暖。
天津2023取暖费2023年11月1日起陆续发放。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发布的关于2023年冬季取暖费发放工作的通知,给了当地退休人员一股温暖的暖流。这项政策的实施,自2023年11月1日起,向天津地区退休人员每人发放1500元取暖费,无疑体现了政府对老年群体的细心照料和对他们以往贡献的肯定。面向企业退休人员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这项措施,不仅仅是一笔经济补助,更是社会关怀的体现,旨在帮助退休人员温暖过冬,提升生活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