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公民都是纳税人!没有人可以不交个人所得税
法律规定的是免纳个人所得税的项目,其中大致包括下列情形: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 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 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 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