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常见的管理机构为财务部、人事部、行政部、企划部、市场部等等职能部门。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公司机构设置原则:
1)任务与目标原则
2)专业分工和协调原则
3)指挥统一原则
4)有效管理原则
5)责权利相协结合的原则
6)集权与分权相结合原则
7)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结合原则
8)执行和监督机构分设原则
9)精简机构的原则
1.行政办公室:负责全公司协调,包括制度、接待、会议等,属于公司中心决策部门;
2.人力资源部:公司人事、培训、劳资、考勤、保险、职称等;
3.财务部:费用收支、预决算、工商税务等;
4.生产技术部:公司生产技术管理、技术革新、设备维护检修费用、质量监察监督;
5.计划营销部:市场营销、经营、客户服务等;
6.安全监察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
7.其他部门还有:党群工作部(或者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部、团委)、工会办公室、保卫部、后勤部。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八条 工会
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织工会,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工会代表职工就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