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工作的方针:
"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 即每年汛前和汛期都要立足于早来水,来大洪水,做好防汛的各项准备工作,要防患于未然,尽可能减少洪水造成的损失。
防汛的任务:
洪水位超过警戒水位,威胁防汛工程安全时,采取有力的防洪措施,做到日夜防守,及时抢险。在遇到工程设计标准以内的暴雨和洪水,一定要按规定标准确保安全度汛。
在遇到超标准洪水,要充分利用工程设施的防洪潜力,应采取紧急有效的防汛抢险措施,尽最大努力减轻洪水灾害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
防洪工作基本原则:
根据《防洪法》第二、 三、四条的规定:防洪工作实行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防洪工程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防洪费用按照政府投入同受益者合理承担相结合的原则筹集;开发利用和保护水资源,应当服从防洪总体安排,实行兴利与除害相结合的原则。
为了防止和减轻洪水灾害,在洪水预报、防洪调度、防洪工程运用等方面进行的有关工作。防汛的主要内容包括:长期。中期。短期天气形势预报,洪水水情预报,堤防、水库、水闸、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的调度和运用,出现险情灾情后的抢险救灾,非常情况下的应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