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你已经决定要放弃我了,那就希望你永远不要后悔,就算你后悔当初的决定,我们再也没有可能,放弃我的人将永远会失去我。两人之间的情谊,从相遇到相知是非常不容易的,若两人之间发生了矛盾就回味一下那些美好的记忆,不愉快的事情就会被忘掉了。
失我者永失指失去机会就没有了。
指的是得到我的人会因为他的不珍惜而感到惋惜。失去我的人会因为他的不珍惜,永远失去我!“得我者相惜,失我者永失”这句话的作者是丁玲。代表著作有处女作《梦珂》,长篇小说《太阳照在桑干河上》《莎菲女士的日记》,短篇小说集《在黑暗中》等。
与“失我者永失”意思相近的句子为“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 失之我命”原话本为“得之我幸 不得我命”,出自徐志摩:“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访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