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嫁妆的处理原则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嫁妆是在结婚登记前赠与女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应退还给女方,归女方所有。
如果嫁妆是婚后获得的,但赠与人表示只赠与女方的,那么离婚时女方可以全部要回。
如果婚后获得赠与人没表示只赠与女方,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外,如果赠与人明确表示是对一方的个人赠与,那么离婚时女方只能要回一半,另一半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嫁妆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 在司法实践中,嫁妆一般视为女方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女方为结婚购置的嫁妆,虽然是在结婚登记以后,举行结婚仪式之前购买,但夫妻双方没有实际生活在一起,没有共同的劳动和收入。
购买财产的资金大多是女方的父母或其他的近亲属,少数也有夫妻一方婚前个人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