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布者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1981年3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 1985年9月10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才真正确定了1985年9月10日为中国第一个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