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定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见习期:新入编的教师在工作的第一年处于见习期,此时没有职称。
职称认定:在工作的第二年,根据学历和教育教学表现进行职称认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下:
专科毕业:认定為三级教师。
本科毕业:认定為二级教师。
研究生毕业:认定為一级教师。
三级教师: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教材教法,能够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并在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