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走偏锋”是一个成语,意思是指采取非传统的方法或策略来达到目标。这个成语的典故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魏国的郡守李悝曾设立了一条奇葩的法律,要求以后所有的法律诉讼案以射箭的命中率来判定结果。
这个法令引起了老百姓的反对,但李悝坚持执行下去,最终取得了成功。
而秦国的大良造商鞅则设立了一条奇葩法律,他在城门口设了一个木头,要求谁能把木头搬到城的另一边,就奖赏10金。
这两条荒诞不经的法律在战国时代被执行下去,刚开始人们以为这是两位大人的玩笑,但却没有想到,荒唐的法律使得两个国家都走向强大。
这两个故事表明,有时候采取非传统的方法或策略是必要的,可以实现出人意料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