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分制。以课程成绩除以10再减去5,绩点大于或等于1时,最小单位为0.1,绩点小于1时以0计算。如A课程得93分,则A课程成绩绩点为4.3。百分制以60分及之上为及格。
2.五级制。课程成绩不及格绩点为0;及格为1;中等为2;良好为3;优秀为4。
3.补考和重修成绩达60分或及格以上,其绩点数以1计算。
1.百分制。以课程成绩除以10再减去5,绩点大于或等于1时,最小单位为0.1,绩点小于1时以0计算。如A课程得93分,则A课程成绩绩点为4.3。百分制以60分及之上为及格。
2.五级制。课程成绩不及格绩点为0;及格为1;中等为2;良好为3;优秀为4。
3.补考和重修成绩达60分或及格以上,其绩点数以1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