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说法应是“七本五簿三表一册”。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试行)第十章日常制度第六节登记统计第一百七十三条,基层单位应当认真做好登记统计,真实、准确、及时、规范地填写“七本、五簿、三表、一册”。其具体意思为:
①七本: 即《连队要事日记》(《航泊日志》)、《连务会记录本》《党支部会议记录本》《团支部工作记录本》《军人委员会工作记录本》《网络、移动电话、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登记本》《文件管理登记本》;
②五簿: 即《军事训练登记簿》《训练器材、教材登记簿》《营产、公物管理登记簿》《伙食管理登记簿》《军械装备登记簿》
③三表: 即《周工作安排表》《军事训练月统计报表》《一周食谱表》
④一册:即《人员名册》。
“七本、五簿、三表、一册”由军委机关有关部门统一式样和监制。具备条件的基层单位,可以按照规定式样进行电子文档登记统计。
经中央军委批准,解放军四总部2015年7月颁发《规定》,要求全军和武警部队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作指导和管理秩序。《规定》强调压减基层登记统计,明确要求将2011年四总部文件规定的“八本六簿三表一册”整合为“七本五簿三表一册”。这既是一个具体举措,也释放了严格控制“本本”、为基层减负的明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