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民国初年,租界以外的闸北和南市(华界)属江苏省,1927年,中华民国政府在租界以外地区设上海特别市,归属中华民国行政院直辖。此时,上海从法律上正式脱离江苏管辖,同时并入江苏省上海县、宝山县17市乡。1930年7月,改称上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