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化政策扶持体系。在兑现市级已出台的有关扶持工业企业的政策措施时,原则上扶持对象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全面开展摸排评估。以县区、开发区为主体,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辖区内所有工业法人企业进行全面评估,筛选培育入统目标企业,完善企业信息库。
3、力促项目建成入统。县区、开发区对辖区内投资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建立县领导挂点帮扶机制,形成绿色服务通道,加快项目建设进程,促进项目早竣工、早投产、早入统。
4、加大财政资金奖励。对首次入统的工业企业(2011年以后首次入统),由市级财政给予奖励。
5、实施税收贡献奖励。“小升规”工业企业入统后,自次年度起保持为规上企业的,以其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地方留成部分为基数,年度实现增长的,由受益财政给予企业贡献奖励。
6、加强要素扶持力度。设置工业园区和标准厂房准入门槛,把企业入统作为前置条件。
7、开展专项辅导培训。各级统计、工信部门要在企业统计和管理方面加强对培育入统目标企业和新入统企业的辅导培训,对培育入统目标企业和新入统企业确保全部轮训1次。
8、促进依法依规入统。县区、开发区和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积极入企宣传企业入统各项奖励政策,宣传法律法规,引导和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合法经营、依法纳税。
9、强化工作部门激励。对超额完成年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目标任务的县区、开发区,每超额1户,由市级财政给予其工业主管部门奖励。
10、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年度净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户数情况作为全市综合考评和工业发展考核的核心指标之一,并加大分值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