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曾经历过两次沦陷,分别是在1841年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和1938年的抗日战争期间。关于福州的光复时间如下:
第一次沦陷:福州在1841年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被英军占领,这次沦陷仅仅持续了不到两个月。当时,中国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规定要求英国归还福州和厦门两个口岸,并赔偿巨额赔款。
第二次沦陷:福州在1938年被日军攻占并沦陷,持续了整整三年之久。直到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中国军队在美国援助下发起反攻,逐渐收复了福州等城市,最终于1945年8月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后完成了完全的光复。
因此,福州第一次沦陷的时间非常短暂,只有不到两个月,而第二次沦陷则长达三年之久,一直到1945年光复为止。
1941年4月21日,福州第一次沦陷,至同年9月3日光复,历时四个月零一十三天;1944年10月4日,福州第二次沦陷,至1945年5月18日光复,历时七个半月。
两次沦陷,福州也和全国其他沦陷区一样,遭到日本鬼子惨绝人寰的烧、杀、抢、掠,强奸妇女,惨案连连;除此之外,还有被饿死以及罹患鼠疫、霍乱等瘟疫而丧命者,不计其数。日寇侵犯福州的累累罪行,在《福州市志》以及政协有关文献资料中,都有翔实记载。笔者这里仅从微观角度,就儿时所能记忆的所见所闻,做些补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