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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遵循了现代礼仪的哪项原则(个人礼仪修养的十个原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遵循了现代礼仪的哪项原则(个人礼仪修养的十个原则)

更新时间:2024-06-16 15:39:27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遵循了现代礼仪的哪项原则

自律原则。

自律的原则。这是礼仪的基础和出发点,学习、应用礼仪,最重要的就是要自我要求、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我对照、自我反省、自我检点。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指人应当以对待自身的行为为参照物来对待他人。人应该有宽广的胸怀,待人处事之时切勿心胸狭窄,而应宽宏大量,宽恕待人。人与人之间的交往确实应该坚持这种原则,这是尊重他人,平等待人的体现。人生在世除了关注自身的存在以外,还得关注他人的存在,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切勿将己所不欲施于人。

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思想中,蕴涵着理义必然与行为自由的价值意旨。日常行为上,干涉他人之自由或侵害人之权益,往往缘于自我中心主义的自以为是或强加于人。尊重他人的自由权利,就必然要求克制自己强加于人的私心妄念。

对他人人格和权益的尊重,既是自身德行的要求和道德行为的自由,又是自己所应担负的责任和义务。承担起维护他人权益的义务,方能获得他人维护自己权益的应担责任。

只有尊重他人的自由,方能得到他人尊重自己的自由。只有自我约束而不侵害他人的自由,才能获得他人自我节制而不损害自己的自由。平等,既是获得和体验人性自由的权利平等,又是遵守纪律而相互自我约束的责任平等。

从自由与自律相统一的意义上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既内涵着自己作为道德主体的抉择和实践自由——选择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非选择以己之不欲而强加于人,又内涵着自己作为道德自由主体的自律性,不可将己所不欲者强加于人。

每一个人,既是道德自由的主体,又是道德自律的主体。在自律中承认和尊重他人权利的自由,在自由中维护他人正当的权益和权利。在立己立人、达己达人中,既内涵道德自由之仁爱价值的自我实现,又体现道德自律之尊重他人的责任担当。

从平等与差异相统一的意义上言,基于人性的权利和权益平等,则要求人人践行“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准则。然人的愿望不同,需求不一,追求分殊,故不可一概而论,而要尊重他人多样化的自由选择。

己之所欲,未必为人之所欲。若以己之所欲强加于人,就非是对人之自由权利的尊重。己欲立德,而人欲立功,则不可相互强迫改变各自的意志、意愿。己之所不欲,或为人之所欲,故要坚守“勿施于人”的原则。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准则,从不强迫、强加于人上言,既在承认他人个性化和差异化的利益和权利,又在认可他人与己在有所不欲上的相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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