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利率协议的结算方式通常是通过现金结算。在协议到期日,双方根据协议约定的利率差额和本金金额进行结算,一方支付给另一方相应的现金金额。
这种结算方式可以避免实际交割资产的转移,简化交易流程,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客户买入协议,如果市场利率大于协定利率,则由银行支付给客户结算金。 远期利率协议是一种远期合约,买卖双方(客户与银行或两个银行同业之间)商定将来一定时间点(指利息起算日)开始的一定期限的协议利率,并规定以何种利率为参照利率,在将来利息起算日,按规定的协议利率、期限和本金额,由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协议利率与参照利率利息差的贴现额。 在这种协议下,交易双方约定从将来某一确定的日期开始在某一特定的时期内借贷一笔利率固定、数额确定,以具体货币表示的名义本金。远期利率协议的买方就是名义借款人,如果市场利率上升的话,他按协议上确定的利率支付利息,就避免了利率风险;但若市场利率下跌的话,他仍然必须按协议利率支付利息,就会受到损失。远期利率协议的卖方就是名义贷款人,他按照协议确定的利率收取利息,显然,若市场利率下跌,他将受益;若市场利率上升,他则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