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王或尊亲为了显示威严,规定人们说话中避免直呼其名或在行文中直写其名,而以别的字相代替。
避讳的对象有四类:
一是帝王,对当代帝王及本朝历代皇帝之名进行避讳,属于当时的“国讳”或“公讳”。
二是讳长官,即下属要讳长官本人及其父祖的名讳。甚至一些骄横的官员严令手下及百姓要避其名讳。
三是避圣贤,主要指避至圣先师孔子和亚圣孟子的名讳,有的朝代也避中华民族的始祖黄帝之名,有的还避周公之名,甚至有避老子之名的。
四是避长辈,即避父母和祖父母之名,是全家的“家讳”或“私讳”。与别人交往时应避对方的长辈之讳,否则极为失礼。
古人常需避讳,他们在小心谨慎之中总结了种种避讳方法,主要有三种,即改字法、缺笔法和空字法。次要有两种避名称字和改变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