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首先,实践为认识的产生提出了需要。人的认识活动是适应实践的需要、为解决和完成实践提出的问题和任务而产生的。人成为认识主体的根本原因是由于人改造客观世界活动的需要;客观存在的事物也是由于实践的需要、作为实践改造的对象,才逐一成为认识的客体。科学研究的任务、科学工作的课题是由实践的需要提出的,并且围绕着人类实践的需要这个中心来展开。
其次,实践还为认识的形成提供了可能,并把这种可能变为现实。实践把主体和客体直接地、现实地联结起来,使主体能从客体中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客观事物只是通过实践的才转化为主体的认识对象和认识内容。
二、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首先,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并提供解决课题的经验材料。其次,实践的发展不断创造和提供日益完善的认识手段和物质条件,推动着人们认识的发展。
再次,实践锻炼提高了人们的认识能力。
三、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认识的目的不仅在于认识活动本身,更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所以,认识指导实践并为实践服务,是认识价值的最终实现。实践决定认识,但对此不能做狭隘、片面的理解。
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产生、随实践发展、为实践服务、并受实践检验的。认识依赖于实践,离开实践的认识是不可能的。如果有了正确的认识,却脱离实践,不为实践服务,那么这种认识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
四、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实践之所以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是由真理的本性和实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从真理的本性看,真理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反映,它的本性在于主观和客观相符合。
其次,从实践的特点看,实践作为人们能动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具有直接现实性的特点,能够把主观的东西变为客观的东西。如果在实践中达到了预想的结果,认识被证实了,就称之为真理性的认识;如果失败了,且不是由于认识之外的其他原因引起的,那就是错误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