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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镇割据特点

藩镇割据特点

更新时间:2023-08-06 13:10:02

藩镇割据特点

割据的藩镇在本境内,召集党徒,练兵修城,自收租税,自定法令,自除文武官员,尽量保持独力的权力。“虽奉事朝廷而不用其法令,官爵、甲兵、租赋、刑杀皆自专之”,其职位父子相袭,或为部下所袭。中央政府往往承认既成事实,不能稍作更改。藩镇“喜则连横而叛上,怒则以力而相并”。他们拥兵自重,“自擅一藩,职贡不入,赏罚由己”,俨然成为一个个独力王国,不但不听命于朝廷,而且挟持朝廷为其所用,唐中央政府成各藩镇玩弄的工具。

在经济上,各藩镇成为地主利益的集中代表,他们“皆自擅兵赋,迭相吞噬,朝廷不能制,江淮转运路绝,两河、江淮赋不上供,但多时献奉而已”,这直接危及中央的财政收入。尤其是河朔节度使,“户版不藉于天府,税赋不入于朝廷”。而朝廷又对此毫无办法,于是“国命所能制者,河西、山南、剑南、岭南四道数十州”,中央的各项支出只有靠这几个地方来维持了。

至唐末藩镇割据的后期,镇帅在全军中的地位日渐势微,部将反抗镇帅的事时有发生,镇帅由部众拥立屡见不鲜。因此镇帅不轻易相信部将,部将们对镇帅缺乏忠心。为收揽人心,镇帅们常把勇敢的部下收为养子,为其效力;或是放纵他们杀戮抢掠,这样,牙兵则“逾法犯令,长吏不能禁,……视百姓稍不如意,则举族被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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