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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国家二级网球运动员(网球国家健将一二三级运动员标准)

什么是国家二级网球运动员(网球国家健将一二三级运动员标准)

更新时间:2024-06-10 00:28:11

什么是国家二级网球运动员

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的网球运动员。

二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二级运动员称号。

(一)ITF 青少年年终排名第301 至500 位;

(二)全国青年运动会单打第十七至三十二名,双打、混双第九至十六名,团体第五至八名的上场运动员;

(三)全国团体锦标赛、全国青少年团体锦标赛第九至十六名的上场运动员;

(四)全国大学生比赛单打第三至十六名,双打第二至五名;

(五)全国青少年排名赛16 岁组单打年终排名第9 至32 位,双打年终排名第5 至16 位;14 岁组年终综合排名第5 至16 位;

(六)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单打前16 名,双打、混双前8 名,团体前4 名的上场运动员;

(七)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锦标赛、排名赛总决赛单打、双打、混双前8 名,团体前4 名的上场运动员。

三级运动员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三级运动员称号:

(一)全国青少年排名赛16 岁组单打年终排名第33 至64位,双打年终排名第17 至32 名;14 岁组年终综合排名第17至32 位;

(二)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综合性运动会单打第十七至三十二名,双打、混双第九至十六名,团体第五至八名的上场运动员;

(三)省(区、市)体育局主办的锦标赛、排名赛总决赛单打、双打、混双第九至十六名,团体第五至八名的上场运动员;

(四)市(地、州、盟)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青少年比赛单打前8 名,双打、混双前4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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