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变量命名规则
模块名 & 包名
纯小写字母,单词之间用 _ 分割
类名
首字母大写,不用 _ 分割
全局变量名(类似于 Java 中的 static 变量)
纯大写,单词之间用 _ 分割
普通变量
纯小写字母,_ 分割
私有实例变量(外部访问会报错)
以 __ (两个下划线)开头,其余和普通变量保持一致
专有变量
__ 开头 __ 结尾,一般为 python 的自有变量,不要以这种方式命名
普通函数
和普通变量保持一致
私有函数
以 __ (两个下划线)开头,其余和普通函数保持一致
文件名
全小写,可使用下划线
包名
简短的、小写的名字,如果下划线可以改善可读性,也可以加入下划线
模块名
与包的规范相同
类名
首字母大写,内部类可以用额外的下划线
函数名
全部小写、用下划线隔开增加可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