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者先到本局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后到信息中心出建设用地红线图;
2、备齐材料后再到国土资源局服务大厅递交申请。
3、所需材料:申请报告(原件及A4纸)。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一份)。
5、营业执照及企事业代码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各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
6、法人代表身份证书(原件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填写盖章)。
7、法人代表身份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两份)(限单位申请用地)。
8、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存A4纸复印件两份)(限委托办理)。
9、委托书(原件两份)(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填写盖章)(限委托办理)。
10、立项批文(原件)或经核对的政府常务会议记要(A4纸复印件)。
11、项目可行性报告及批文(原件)。
12、信证明(原件)。
13、项目平面布置图(原件)。
14、环保、林业、消防部门意见(原件)。
15、用地红线图(本局信息中心出的原件两份、规划局出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6、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审批表(原件)(由本局服务大厅提供给申请者,不用填写只在第4页“本宗地指界人签名”处签上经办人名字即可)。
17、需提供的其他部门书面意见。
1、工业用地一般建议选在工业园区范围内
2、首先确定工业的行业分类,向乡镇或者招商部门提岀用地申请,明确建设地址、建设面积、总投资额、产生经济效益、解决就业人数、环境保护等内容,乡镇或者招商部门同意启动该项目,由县级人民政府进行土地报批,取得批复后,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
3、工业用地属于经营性用地,必须以岀让方式供地。